針對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下之學生,依據其就讀學校之公私立別及家庭年所得,提供助學金,以減輕學生學雜費之負擔。
📌申請條件:家庭年所得總額(包括分離課稅所得)、利息及不動產總額之計列範圍:
★應計列人口:
★同時符合下列條件,就能申請
📌申請方式:請檢附以下資料
📌申請時間:每學年度九月開學第二星期至當年10月20日止(請詳看當學年度行事曆)
📌備妥資料後,於申請時間內至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
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,爰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,學校得依學校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,核發每生每月 6,000 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,學校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。
📌申請資格:符合以下身分者
📌辦理方式:
依教育部補助金額及本校預算規劃每學年生活助學金名額,於每學期公告的申請時間檢附資料,並以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給。
📌依規定,核准者,務必每月進行生活服務學習,並填寫月報表。
📌備妥資料後,於申請時間內至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